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353吨原料药及化妆品原料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53吨原料药及化妆品原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地理坐标为E116°36′2.89″,N29°56′30.46″。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圣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用地。建设规模为年产353吨原料药及化妆品原料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玻色因50t/a、天莱施S200t/a、维生素K1 3t/a、孟鲁司特钠侧链B3 20t/a、愈创木酚甘油醚30t/a、a-熊果苷50t/a及其相关中间。主体工程包括1201车间(已建)、1203车间(已建)、1204车间(已建)、1205车间(已建)等依托现有项目。贮运工程包括1231罐区(已建)、1232罐区(已建)、1233罐区(已建),1221仓库(已建)、1222仓库(已建)、1223仓库(已建)、1224(已建)仓库、1225仓库(已建)等依托现有项目,新建1227仓库。公用工程包括******有限公司北厂区现有已建工程,制氮和供空气工程、制冷工程、循环水系统、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依托现有已建工程。环保工程包括新建1204车间一套单体冷凝器+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91),1204车间新建含氰废水的破氰预处理设施,其他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依托现有1205车间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58),1205车间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61),RTO焚烧炉+碱液喷淋+50米排气筒(DA054),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采用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50m排气筒(DA056);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主处理(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能力为3600m3/d)、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851m3)。 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总投资的3.75%。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2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SO2、NO2、TSP、PM10、PM2.5、CO、氯化氢、甲醇、氟化物、TVOC、二噁英、硫酸、氨、甲苯、丙酮、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氮氧化物、五氧化二磷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现有项目防护距离设置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包括了本项目1201、1203、1204、1205车间向外50m范围的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居民点为南面约1250m处的下屋洪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甲苯、氯苯、二甲苯、硫化物、氰化物、甲醛、AOX、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执行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甲烷、挥发酚参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标准要求,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水合肼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处理本项目排放的污水,对长江水体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厂区风险物质主要涉及甲醇、硫酸、氨水、盐酸、乙酸乙酯、正己烷、有机废液、丙酮、呋喃、甲苯、氯苯、三聚氯氰、氰化钠溶液、三溴化磷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取分质分类处理,一是高浓度含盐废水(含锌、磷),二是含氰废水(氰化钠),三是难降解废水(含甲苯、氯苯、间苯二酚等),四是高浓度废水(丙酮、异丙醇等),各股废水分开收集至地面废水罐。本项目高盐含氰废水(采用反应釜收集)预先破氰,然后与其他高盐废水采用浓缩除盐,浓缩废水汇入厂内高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站对难降解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然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600m3/d,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甲苯、二甲苯、硫化物、氰化物、甲醛、AOX、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满足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甲烷、挥发酚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标准要求,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水合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二)废气 孟鲁司特钠侧链B3中间体2环合反应(加锌粉)废气依托现有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58),镁渣和锌渣酸溶解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61),1204车间玻色因粗品制备废气新建单体冷凝器+一级水吸收塔+29m排气筒(DA091)排放;其他有机废气经过车间相应预处理后经西厂区RTO焚烧系统+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DA054)高空排放;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烟气经过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处理后,经1根高50m排气筒(DA056))排放。经处理后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肼、四氢呋喃、丙酮、二氯甲烷、氯苯类、乙酸乙酯、环氧氯丙烷、乙二醇、氯乙酸、1,2-二氯乙烷、硫酸二甲酯、丙烯腈、甲醛、DMF和光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严者要求;氯化氢、颗粒物、氨、硫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83-2019),溴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二甲基乙酰胺(DMAC)、正丁醇、二甲胺、乙酸甲酯、异丙醇、庚烷、乙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各执行80mg/m3,三乙胺、乙酸酐、异丁醛、甲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各执行20mg/m3,其他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允许排放速率分别执行硫酸5mg/m3(1.1kg/h)、磷酸5mg/m3(0.55kg/h),甲胺5mg/m3(0.55kg/h),甲基异丁酮8mg/m3(3kg/h),臭气浓度1000mg/m3(无量纲);RTO焚烧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83-2019),RTO焚烧炉臭气浓度3000mg/m3(无量纲),RTO焚烧炉基准含氧量为3%;危废焚烧炉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甲醛、甲苯、丙酮、二氯甲烷、氯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和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较严值,厂区范围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因子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分别满足氯化氢0.15mg/m3、氰化氢0.024mg/m3、硫酸雾0.3mg/m3、颗粒物0.5mg/m3、丙烯腈0.20mg/m3、氨1.0mg/m3。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精馏残液(冷凝废液)、废生物蛋白、废气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液由兄弟公司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滤渣、废滤膜和废树脂、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高盐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等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可焚烧处理的危废依托西厂区现有1台处理能力为50t/d危废焚烧炉,用于处理本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少量不能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有限公司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建设一间1033m2危废暂存库、有效暂存容积1920m3、暂存量1920******有限公司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设置3个200m3废液暂存罐和2个140m3废液暂存罐,用于暂存液体废物。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区、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产品仓库、冷却循环水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域,厂区道路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设置围堰防泄漏措施,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西厂区已建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5810m3),均位于地势低洼地区。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他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