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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填沟造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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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拟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填沟造林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填沟造林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填沟造林项目
2******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沟溃村北门前沟
5、总投资:1000万元
6、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67.42亩,初期坝、截水沟、排水沟、覆土绿化工程及防渗工程。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总
3、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景里街景苑华府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街道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中心13层6号房
4、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填沟造林项目
链接:******/s/1DT1gryJanZJGscfbrPeZlg?pwd=86hv 提取码:86h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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