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骏逸江南小区1-7栋电梯更新工程,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骏逸江南全体业主大修基金和每台15万元国债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骏逸江南小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为全换新30台,包含但不限于旧电梯的拆除(拆除不能由第三方拆梯公司进行)、堆放、清运,新电梯的设计、生产(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轿厢专用空调安装、轿厢视频监控恢复,机房翻新、土建整改恢复,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技术资料及通过特检院验收的交钥匙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880 万元 。
2.4 招标范围:拆除原电梯(残值抵扣拆除人工费、机房地面地坪漆、墙面全面翻新处理、机房标识标准化(含调试材料)、机房线路规范整理整改),采购及安装有机房客梯30台,额定载重大于或等于1000kg,额定速度不低于1.75m/s。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旧电梯所有零部件的拆除及处置,新电梯的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转运或多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土建施工(机房整体及厅门土建整改、修复至原貌)等全部工作内容、安装(含施工期间的水、电搭设、安全及防护)、试运行、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与业主单位配合协调、测试所需电费、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书”。
2.5 工期:150日历天(定货期70天、安装调试工期80日历天)。
2.5.1.现场交货: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材料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5.2.交货及安装验收时间:合同签订、招标人签定合同后30工作日内到货,80天内(30天/部,可分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期的,不计算在内)。
2.6 质保期服务: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次日起免费维保3年,质保6年,电梯核心部件(主机、控制柜整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质保1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3.1.1 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 |
-- |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 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A 级]及以上资质。
3.1.2 电梯代理商参与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竞选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注:不得将竞选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2) 具有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对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资格要求所有条款。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竞选人提供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比选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m/s |
竞选人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3其他要求
(1)生产厂家核心部件要求
①电梯生产制造商提供的驱动主机(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须为原厂原品牌。
②门(门机)系统须为原厂原品牌。
(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3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年3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3 竞争性必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可查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交易日程或开标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 2025 年 0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
(二)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比选申请人计算。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争性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否则其竞标将被否决。
(八)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竞争性比选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九)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竞争性招标人所有。
7.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彭主任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骏逸江南小区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人和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2025年3月12日
骏逸江南小区1-7栋电梯更新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4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795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7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026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1773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