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HZX-FW-******)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更正内容为: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至2026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