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6日我局批复了关于同意设置汉阴县涧池镇、漩涡镇等8个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现将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 邮箱:******
通讯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南街19号 邮编:725100
附件:决定书.zip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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