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印******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宁德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宁德市主城区六都片区104国道西侧沈海高速复线东侧坛亭山北侧东金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政文〔2021〕39号),宁德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位于六都租赁房北侧、104国道西侧,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度18米,用地面积0.6209公顷(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13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资源局);网址:******;联系电话:0593-******,0593-******。
附件:宁德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位置图
******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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