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溪河(鸭江)南川区河段治理项目******委员会以******发改委发〔2024〕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南平镇、鸣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一期治理河道总长26.07km(大溪河上段5.27km,中段8.46km,下段12.34km),新建护岸长度6.14km,河道疏浚25.14km,水文化提升1项(主要包括鸣玉镇盐巴桥水文化提升、沿线水文化指示牌,休憩凳,导览牌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290.71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一期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建安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一期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12楼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 |
联系人: | 冉旭东 | 联系人: | 程欢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大溪河(鸭江)南川区河段治理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42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