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南区 邮编:725500

附件1: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2: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平利县广佛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3: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平利县八仙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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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平利县八仙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