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平面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平面激光切割机采购
项目编号:DZSJGZ-******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70号
2.招标内容:壹台平面激光切割机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项目预算总价:约人民币48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5.交货期:30天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终验合格后1年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022年3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3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专栏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3月19日17:00前送达******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30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30
******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169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4-******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169号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 元整
******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银行扬州卫星分理处(行号******0074)
银行帐号:************0159
特别提醒:现金方式缴纳的,应解款到投标保证金规定账户开户行,以解款凭证向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非现金方式的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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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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