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 0915—******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 |
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 |
安康市 公路局 |
******有限公司 |
该工程为改扩建项目,起点K0+000位于岚皋县花里镇(南宫山镇)双岭村,顺接G541K187+150 处,终点K37+283.207 止于平利县八仙镇千家坪林场管理站门前,顺接G541K225+002 处,路线全长37.361km(断链长度:77.564m),其中岚皋境内17.0km,平利境内20.361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km/h(困难路段设计速度40km/h)。全线路基宽度8.5m******街道段路基维持现状宽度)。全线设置桥梁2208.14m/31座(含左右幅),其中大桥1560m/10座,中桥410.06m/7座,小桥238.08m/14座,涵洞109道/1111m。总投资57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9.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