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镇北堡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镇北堡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己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西夏区镇北堡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夏区镇北堡镇镇北堡村、昊苑村、平吉堡奶牛场;
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385.07公顷,涉及25个治理区。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29个(总面积99.71公顷),完成葡萄种植面积245.76公顷,恢复耕地积面9.17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21公顷)。
(一)地质安全隐患清除工程
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6处,涉及3个治理区。其中,边坡清危土方量为0.28万立方米,培坡护坡土方量0.62万立方米。
(二)地形地貌重塑工程
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共涉及21个治理区,总治理面积为62.84 公顷。其中,采场平整工程涉及11个治理区,平整面积44.22公顷;采坑回填工程涉及5个治理区,共20处采坑,回填面积14.58公顷;边坡修整工程涉及6个治理区,修整面积为4.04万公顷;垃圾清运工程涉及4个治理区。
(三)耕地恢复工程
耕地恢复工程涉及2个治理区,共新增耕地面积为5.21公顷。治理措施为耕地平整工程、土壤修复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四)植被重建工程
灌木栽植涉及1个治理区,栽植总面积16.60公顷,共栽植红花多枝柽柳2.46万株,醉鱼木2.46万株,黄刺玫2.46万株。
撒播草籽涉及17个治理区,撒播草籽总面积为57.99公顷,穴播草籽涉及6个治理区,穴播草籽面积2.06公顷,共播种草籽1801.5kg,种植土覆土量为6680立方米。
(五)养护工程
养护工程共涉及14个治理区,养护总面积为54.13公顷,养护期为一年。
(六)围栏封育工程
围栏封育工程涉及1个治理区,围栏总长度为22.36千米。
(七)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涉及3个治理区,利用项目区内的十三号、十八号、十九号采砂坑改造及新建蓄水池3座,配套部分田间灌溉管网。通过三座蓄水池对周边葡萄地进行灌溉,总控灌面积为10360亩,项目区内的灌溉面积3686.40亩。
1.十三号治理区蓄水池工程
维修改造9.5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面积为250.75平方米,安装水泵4(台)套,首部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4套、施肥设施2套,电磁流量计4台,配套阀件及电力设备。埋设DN450PE引水管道680米,配套de16内镶贴片式滴灌管2L/h(km)壁厚0.8毫米,总长度402.5千米。
2.十八号治理区蓄水池工程
新建7.0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面积为151.47平方米,安装水泵2(台)套,首部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2套,施肥设施2套,电磁流量计2台,配套阀件及电力设备。埋设DN450PE引水管道930米。配套de16内镶贴片式滴灌管2L/h(km)壁厚0.8毫米,总长度312.85千米,φ75mmPVC-U管0.63MPa长度175米,φ75mmPE管0.4MPa长度12.16千米,φ315mmPVC-U管0.8MPa长度6.81千米,φ160mmPVC-U管0.8MPa长度10.89千米。
3.十九号治理区蓄水池工程
新建6.0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面积为203.95平方米,安装水泵3(台)套,首部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3套、施肥设施2套,电磁流量计3台,配套阀件及电力设备。埋设DN450PE引水管道1420米。配套de16内镶贴片式滴灌管2L/h(km)壁厚0.8毫米,总长度53.54千米。
(八)葡萄种植地整治工程
葡萄种植地共涉及5个治理区,总面积为245.76公顷,主要工程措施为葡萄地栽杆工程、拉丝工程、培肥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项目估算价:4501.31万元;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项目施工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监理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后果自负。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490号9号楼
邮编:750002 邮编:750002
联系人:兰晓勇 联系人:刘宇翔
电话:0951-****** 电话:******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