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可为:
(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
(二)已备案通过且达到省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
******幼儿园托育班。
******教育局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的意见。
二、建设补助标准
按照《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标准给予补助。已接受财政给予的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作为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
三、有关要求
******幼儿园,向所在镇(街)申报。
(二)申报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30日。
(三)申报提交材料
1.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1-1、附件1-2)、申请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资料,园所在住宅小区的项目需提供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园所各区域现状照片;
************幼儿园办学证明、托育班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和拟办托育班各区域照片等资料。
欢迎有意向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单位积极申报,详情可咨询所属镇(街),也可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翔安区家发科)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02:30-05:30
接待科室:翔安区卫健局家发科
******街道祥吴路顶曾里99号
邮政编码:361101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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