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GXL******号地块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久聚庄园小区东侧,总面积为6667.91m2(约10******居民零星种植的油菜等农作物,地块内土地无其他用途。
******居民人员访谈、国土部门访谈、地块环境污染初步分析,查明该地块2013年之前为菱塘回族乡曙光社区新东组集体农用地耕地,2013******人民政府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2014年后因地块西侧建设久聚庄园住宅小区地块被用作建筑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工棚,2021******居民用来种植油菜等农作物,至今土地用途无变化。根据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团结路南侧、扬菱路东西侧片区详细规划》(2025年1月),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1),根据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月15******人民政府GXL************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2******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对地块信息进行了整理与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存在部分电缆加工生产等企业,且地块2014年后一直为建筑施工材料堆场及施工工棚临时用地,为进一步掌握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
为准确掌握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2月我单位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3口地下水采样井(不包括对照点),地块内共采集送实验室检测24个土壤样品,采集并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常规45项、pH、锌、锡、总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常规45项、pH、锌、锡、铝、总石油烃C10-C40。各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均由获得国家计量认证(CMA******有限公司完成。
调查结果表明: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值在8.30-8.77之间;重金属砷、镉、铜、汞、镍、铅、锌、锡检出率均为100%,重金属铬(六价铬)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100%;送检的31个土壤样品(包括平行样、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将土壤中检出污染物含量与一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后发现,检测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
(2)根据调查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因地下水质量标准内无石油烃C10-C40和锡评价标准,故地块内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指标对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石油烃C10-C40指标可达到地下水一类用地筛选标准(0.6mg/L),金属锡主要通过与对照点检出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中锡检出值未明显高于对照点检出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满足一类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地块可作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人民政府GXL******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