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4-AKZFCG-021
******居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5、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居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建设,全镇27个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及补置环卫设施。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垃圾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垃圾清运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备案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相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会议室(水西门往东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会议室(水西门往东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