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暨尚志市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中心技术改造及扩能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暨尚志市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中心技术改造及扩能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侯春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