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904-YCMR-G2025-0004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敬老院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4LCT8E37 | 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香芙嘉园1101、1109室 | 70.2(均分制) | 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敬老院人员外包服务 服务需求: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敬老院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卫秩序、维护秩序、巡查秩序、车辆停放管理,院内卫生保洁、食堂人员、护理人员服务、资料管理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只可续约一年)。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连续出现3个月服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颖、卞伟栋、于洋、杨新国、樊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缴纳,代理费金额1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东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丰区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联系人:陈旭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东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