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1]FS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28霞浦县溪南镇德土鼻至新塘(福安界)段综合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调整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5.4若成交,成交供应商需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其成交价相对应的海迈版材料。【指标41】
工期要求:
1.本工程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竣工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绿化养护期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或监理的通知为准。【指标45】
2.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绿化工程部分。为了保证按照质量标准按时实现工期目标,若遇工期进展滞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协调,并主动予以加班加点完成,务必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给予处罚,处罚金额按每拖延1日历日支付1000元/天计,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金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价的5%。【指标46】
现更正为: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5.4若成交,成交供应商需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其成交价相对应的材料。【指标41】
工期要求:
1.本工程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日内竣工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或监理的通知为准。【指标45】
2.为了保证按照质量标准按时实现工期目标,若遇工期进展滞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协调,并主动予以加班加点完成,务必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给予处罚,处罚金额按每拖延1日历日支付1000元/天计,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金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价的5%。【指标46】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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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盐田乡上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莹 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