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服务地方科研成果展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4)-012号
******学院服务地方科研成果展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9166.74元(人民币)
******学院科研成果展厅计划建设于江北校区乡村振兴楼1楼原蚕桑实验室,占地200平米左右,共设计5个展厅,分别为序厅、服务产业发展成果区、种******学院蚕桑重点实验室室内的原隔断与墙面柱面、灯具、玻璃门隔间、吊顶等进行拆除和重新装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隔墙、造型石膏板墙面、天棚吊顶、电气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近三年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招标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须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南环路3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洋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