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平利县-2023-00187
二、合同名称:平利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执法摩托车、电瓶车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平利县-2023-00162
四、项目名称:平利县司法局 基层司法所执法摩托车、电瓶车采购计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利县司法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新正街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狮坪街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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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层司法所执法摩托车、电瓶车采购 | 11(辆) | ¥27,095.45 | ¥298,050.00 | 1、执法摩托车:150型号,车身加中国司法标志,加警灯、边箱;2、执法电瓶车:5座封闭巡逻车,交流智能控制器,整车钢结构车架,一体式冲压铁壳车身,车身加中国司法标志。验收达标。 |
合同金额: 298,0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零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18日至2023年07月1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平利县司法局(本级)
2023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