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黎川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黎川县;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费率为1%(含平行监测费),建安工程费暂定为11035万元,监理费暂定为******元;
2.3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4月 14日(具体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5)拟投入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否则无效。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8/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担任投标单位的委派的该项授权委托人应是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3本次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为近10年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4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业绩(类似工程指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土石坝、堤防、灌渠),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在3日内******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15天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剑锋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新路123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 ******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牛角湾上湾新村13号
******办公室
经办人:戴先生
监督电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有限公司黎川县支行
******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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