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625-******6498
二、合同名称:******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97
四、项目名称:******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杭锦旗C240-锦泰物流园区同村公路招标控制价评审)
五、合同主体
******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南001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四环西路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杭锦旗C240-锦泰物流园区同村公路招标控制价评审 | 1(元) | ¥4,224.80 | ¥4,224.80 | 1.受托方在服务期内应积极配合、及时参加,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接收委托项目,不得与业主、施工方或其他项目相关方进行私下接触,受托方能够在接到项目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法定工******财政局;2、受托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门即委托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负保密责任;3、评审时限:①.送审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项目的评审,评审时限为7个工作日;②.送审金额在500以上项目的评审,评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4、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5、最高限制价格:受托项目评审费用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①.控制价评审,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包括1000万元)的,按送审金额的2.1‰计取费用;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包括5000万元)的,按送审金额的1.8‰计取费用;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送审金额的1.4‰计取费用;②.具体费用应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折扣价进行整体折扣后计算;③.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评审只计取基本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不再进行折扣;10、服务成果应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
合同金额: 4,224.8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贰拾肆元捌角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财政局
2025年03月12日
附件: ******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