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债务债权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JS-ZCS-2025(012)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债务债权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债务债权审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案件债务债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债务债权审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清查债务债权审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事务所执业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一年内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即可;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线上报名: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至同一PDF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磋商,完善相关磋商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 ******00;(6)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恒口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钻石东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