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刘石岗镇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刘石岗镇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批复文号:沙审 批审【2024】201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市刘石岗镇镇区范围内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沙河市刘石岗镇,为刘石岗村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2 部分。道路工程:包括沥青罩面、旧路破除恢复、巷道硬化、便道砖铺设、路缘石砌筑等。排水工程:在全******街道铺设雨水管道,雨水管道为 d800、d1000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雨水接入村内现状蓄水池,新建一座规模20m3/h 一体化预制泵站等。2.1.3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4 计划工期:220 日历天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1.1.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3.1.3.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13 00:00 至 2025-03-18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 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7.2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代表:李瑞刚招标代理:郑欢、葛瑶、吕可,其中郑欢任招标小组组长。7.3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建设局,联系方式:李瑞刚 03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欢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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