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巴生物楼文化墙建设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XCT2024-052
2、项目名称:秦巴生物楼文化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45755.00元
4、最高限价:145755.00元
5、采购需求:秦巴生物楼文化墙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主要完成秦巴生物楼1至5******学院,展示的主要内容有院系介绍、实验室简介和实验文化等,建成后成为集宣传、展示、启迪于一体的丰富文化载体,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文化墙总面积约为平方米426平方米,其中1-5楼文化墙373平方米、门头大字4平方米、包管道(门口)9平方米、3-5楼门口文化墙4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秦巴生物楼文化墙建设项目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