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4-269
项目名称: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2,212.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2,212.5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2,212.5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2,212.56 | 1,452,212.5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蒿坪镇至汉王镇道路修复完善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通知代理机构。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红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