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中心城区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AK-2024-00181
2、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保洁项目
3、预算金额:298000.00元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合同条款价款无调整得基础上,甲方可以与乙方再续签不超过二年的合同)
5、采购需求:负责 26 条主干道******居楼立面、人行天桥、电线(灯)杆、护栏杆、配电箱、电话亭、书报亭等城市附属设施和树干、路面、桥面(含桥面桥体)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的小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城市“牛皮癣”的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承包责任区域内存在的破损公益宣传条幅、破损公益宣传牌匾进行拆除清理;负责中心城区承包责任区范围内便民公众信息发布栏的日常保洁维护工作,确保每周 3 次以上维护,公众信息发布栏张贴规范,无乱贴乱涂、越线张贴等问题存在,信息发布栏周边干净整洁;负责非法小广告(牛皮癣)的取证及资料上报工作,做到按期上报,清理及时,取证照片清晰、完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安康中心城区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保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安康中心城区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保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10-23 09:00:00起至2024-10-29 17:00:00 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电子邮件
注: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有限公司 (邮箱:******,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投标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1-5 15:00:00
地点:******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会议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项目联系人:海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