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汉滨区鸿浩混凝土搅拌站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汉滨区鸿浩混凝土搅拌站提升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3年4月12日(20个工作日)
调试日期: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