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中共紫阳县委党校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党校学员宿舍楼过道文化装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党校学员宿舍楼过道文化装饰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中共紫阳县委党校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江南滨江长廊西侧
联系方式:周女士 联系电话:******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制作、运输及安装8㎜钢板屏风花纹雕刻46.2㎡,6+6双层钢化玻璃屏风49㎡,拆除及运输混凝土及瓷砖12.18㎡,制作、运输安装玻璃广告49㎡,钢板字体雕刻92.4㎡,钢板涂色92.4㎡。(详见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190000.00元
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服务期:20天 质保期:两年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中心公寓楼A座826号
联系方式:肖工 ******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9]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3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结果以网查为准。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09: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中心公寓楼A座826号
3、联系人:肖工 电话:******
4、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七、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 15:00:00前(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递交地点:中共紫阳县委党校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 15:00:00
4、开标地点:中共紫阳县委党校会议室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