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办事处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办事处 |
采购项目名称 | ******街道排水设施长效管理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4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街道排水设施长效管理项目 采购目录:C******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提高雨水管渠、污水收集支管、提升泵站、生化池等区级排水设施的养护质量,做到能够自查自改、安全生产、应急处置。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满足《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2007)、《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试行)》(杭城管委[2012]285号)、《上城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33/T1109-2020)规范要求;养护范围内所有小区(道路)的排水设施每年度疏通不得少于4次;行政区划交界部位、建设工地及周边部位、公共管网与里弄小区结合部位、餐饮集中区域、人流密集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渠和临时雨污设施(如截流井、生化池、污水应急溢流口等)、易淤积区域管道应每月清疏一次;管渠管径大于600mm应每年清疏一次,其他管渠不得低于每季度清疏一次,明沟、暗渠不得低于每半年清疏一次; 行政区划交界部位、建设工地及周边部位、公共管网与里弄小区结合部位、餐饮集中区域、人流密集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渠和临时雨污设施(如截流井、生化池、污水应急溢流口等)不得低于一周一查,其他排水管渠不得低于一月一查; 接到任务后,在一小时内组织固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提交方案,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必须在甲方单位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上报。 |
联系人 | 赵亮 |
联系电话 | 0571-****** |
备注 | / |
******办事处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