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乌龙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东川区乌龙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污水收集工程:新建DN 100 UPVC入户管约11192m,接户清扫井(φ450)1672座,DN 2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4271m,DN 3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909m,新建φ700塑料检查井116座。φ700塑料沉泥井58座。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2座,其中“预处理+三格式厌氧池”12座(10m?/d 4座,15m?/d 5座,20m?/d 1座,25m?/d1座,30m?/d 1座)。②新建0.5m?/d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系统共191座。3.尾水回用工程:新建DN 100 PE尾水回用管144m,尾水回用池12座(10m? 4座,15m? 5座,20m? 1座,25m? 1座,30m? 1座)。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10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雷斌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和萍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东川区乌龙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1 09:00 |
开标地点: | 东川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污水收集工程:新建DN 100 UPVC入户管约11192m,接户清扫井(φ450)1672座,DN 2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4271m,DN 3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909m,新建φ700塑料检查井116座。φ700塑料沉泥井58座。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2座,其中“预处理+三格式厌氧池”12座(10m?/d 4座,15m?/d 5座,20m?/d 1座,25m?/d1座,30m?/d 1座)。②新建0.5m?/d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系统共191座。3.尾水回用工程:新建DN 100 PE尾水回用管144m,尾水回用池12座(10m? 4座,15m? 5座,20m? 1座,25m? 1座,30m? 1座)。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2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
其他: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凭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2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均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如无职称证,应符合云人社通【2019】154号文件要求所对应的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或②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9)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10)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岗位的人选独立,不得兼任。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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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